会是三百人,还是五百人?
总不会一千人吧,毕竟当下联军来袭,红眼人数量本就处于劣势,哪可能放那么多部队在小城市里。
要也是重点防守大城市,比如原来南大洲上有数的几个百万人口级别大城,特别是新世国当今的首都之类,那守军规模,想必会让人瞠目结舌。
“反正这几个有画圈的地方,我肯定要绕过去,但道路途经的其他村镇,就有稍微靠近的必要。”
贾珑把情报上有红眼人的村镇,当成了洪水猛兽,如果道路接近那些村镇,肯定会直接绕过去,而其他的村镇,也有需要注意的,比如某些男主人特别交待,整个村庄已经倒向红眼人的村子。
以及摇摆不定,却又与新世国暗通曲款的。
这些贾珑能不接近,就尽量不接近。
甚至就算没有与新世国亲密接触的村落,但因为不知道他们的武装等级,村里人面对外人时,又是何种态度,可以不用接近,也最好别。
只是问题在于,路就这么走的,贾珑除非又想进入大雨中的崇山峻岭,冒险在恶劣天气下的树林里行动,否则她真只能冒险在马路上赶路。
昨天一共就走了四五十公里,这对贾珑的行程而言,不蒂于重大打击。
今天不想重蹈覆辙的话,还真就只能在这种泥泞道路上赶。毕竟路再差,那也是路啊。
哗啦——
烂泥路的路边,一头刺猬般的动物,猛然在路边甩身奔跑,逃窜到灌木丛内。
“哇,红眼的针鼹吗?居然在人类聚居地附近如此活跃,看到人还知道逃跑……这这。”
贾珑眼尖,很快就发现这只逃离开刺猬般动物,是一头红眼动物,而且连它的种类都看出来了。
贾珑悻悻然的再望望树丛,却见针鼹早已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