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穿透力与威力,还只是cq突击步枪的优势的一个方面,它的其他方面,如连发射速、有效射程等数据,都极其优异。
而且贾珑手里这把,还是经过改装的最新枪款,有许多细节上的变动。
要不是感觉不错,贾珑也不会见猎心喜,把它抢……不,是缴械‘借’来用了。
“威力太强也是缺点啊,穿透河马还能杀人。”
系丝充手枪优点一大堆,可唯一缺点是威力太小,面对河马等厚皮动物起不到瞬间射杀效果。
而刚缴获来的这把龙夏cq突击步枪改装版,却又威力过大了,让贾珑在人群里开枪又有点畏首畏尾。
用哪把都不爽。
女孩无语之极。
但她也没切换手枪,毕竟有瞬间停止作用的cq突击步枪,在这种战场上还是具备更多优势,只要开枪注意点就行了。
“救命!”
砰。
寻着声响,姑娘再开一枪。
一头身材庞大的森林野水牛,应声倒毙。
野水牛前方逃遁的一名黑人男子,四下观望,半天都不知道谁救了他。
毕竟夜色太黑了,场面也太混乱了,到处是慌张乱逃的人群。
贾珑也没邀功念头,打死野水牛,也没让击穿水牛的流弹,再打中哪个倒霉蛋,她把枪口对准下一位需要帮助者。
砰!
夜视能力帮助太大了,她只觉眼前一切亮如白昼,毫无丝毫受阻感。
又是一头追杀人类一家子的羚羊,直挺挺软倒于地。
“呼……”
女孩摇摇头,心情放轻松,再转动枪口。
她所在地点,是一处有半截墙体的残垣断壁内。
这片墙应该是哪头水牛或河马撞塌的,虽然散落的砖头太多,乍一看很不好落脚,但让一位战场上的狙击手将其暂时当成掩体,还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那边有大群河马与羚羊在追人,总数是六头!”
突然,姑娘发现一处民众沸腾惊呼最喧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