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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脚步匆匆,身边的田园风光或能魅惑住厌倦了红尘俗世的骚人墨客,但对于在此处出生成长了十七八年的少年郎。却毫不值得留意。只急着要赶回家中。

道边柳树下正有一人酣睡,被脚步声惊醒,掀起盖在脸上的草帽,定睛一看,忙惊喜叫道:“这不是刘家的十七哥嘛,这才几天工夫,怎么就从营里回来了?”

“王三叔?!”少年脚步一停,笑道,“你怎的睡在这里啊?”

“这不是俺佃的地嘛,不在这里睡,还能去你家的田头上睡啊!”王三坐将起来,大笑着。四十岁的样子,黝黑的皮肤,一副普普通通的农家装束。

他上下打量了少年一阵,摇着脑袋啧啧赞着:“穿得簇新的衣服,倒有几分好模样,比原来精神多了。等你回家四处走走,怕是做媒的就要踏破门槛了。”

少年一仰脖子,很傲气的大声道:“匈奴未灭,无以家为!现在岂是成家的时候!”

王三茫茫然的眨眨眼,却是有听没有懂,“说什么鬼话呐。早点成亲生子才是真的。你爹十七岁生你,所以你叫刘十七。只要你手脚麻利点,明年生一个大胖小子,就能叫上刘十八了!”

少年不高兴的挂起了脸:“俺现在有大号了,唤作刘士奇,不是什么刘十七!……国士无双的士。天降奇才的奇。”刘士奇说着,蹲下去就在泥地里用手指一笔一画的炫耀起来。

正月的时候,陆贾带兵攻占太平州。汰撤了原有的州兵后,便在地方上招募兵员。各地吃不饱饭的农民有许多都赶来混口饭吃,经过一番挑选,专挑身材高大、年轻力壮且为人老实的,总计选出了三千人,由留守州城的一个都来负责新兵训练。

刘士奇便是其中一人。才四个月的摸爬滚打,便已经有了几分精悍的样子。更是在营中开了蒙学了字,让扫盲班的先生起了个大名,一番苦练后也晓得如何写了。

王三看得直乍舌,“才两个月不见,就一肚子学问了。哪里学来的本事?”

刘士奇骄傲的抬起下巴:“俺在营中半日训练,半日学字,先生也是夸着俺聪明。”

“四个月就有这能耐,过几年怕不就要考状元,作进士了?!”

“就算要考状元也是武状元,日后做个大将,为官家远征万里。”

“胡说!”王三摇着头,“武状元那比得上文状元?披红挂彩、夸官游街、皇帝赐宴的荣耀,武状元有吗?”

刘士奇看着王三。眼里满是怜悯,小时候还觉得这个有着一肚皮故事的王三叔是个了不起的人,但在军营中走了一遭,才发现自己的眼界实在太窄了。王三不过是个乡中村夫,不过是早年在外闯了两年,才看起来有些能耐,但放在军营中,跟那些与官家一起南征北战的都头们比起来,连根毛都算不上啊。

“王三叔,天下变了。如今的官家重武,年号都是洪武。所以在军中人人都读兵书的,就是想着日后考上军学当个武进士。吴都指也说了,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兵。俺是一定要考军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