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张献忠入套了。
但是,克伦威尔这一次的运气有些不好。
在接受孙传庭的整编后,张献忠的部队是保持得最完整的:毕竟他的三万人和李自成、蒂雅的队伍老弱站了大多数,全都是精壮嘛。所以孙传庭除了往这支部队里塞进去政委、翻译和向导外,几乎没对这支部队进行什么大的变动。因此,老张的一个师有九个团不说,更重要的是,他的部队其战法也不用做任何调整,完美的保留了老张以前在潘帕斯做马匪时动手前极为谨慎,一旦动手就是雷霆万钧的战术特点。
按照张献忠的规定,本方部队在确定要进攻一个目标的时候,先把这个目标围起来。接下来不是进攻,而是反方向侦查,必须要搞清楚多少公里之外没有敌人埋伏:这是多年来在中了克伦威尔多次埋伏后,用鲜血换来的深刻教训。
作为多年的老对手,克伦威尔当然知道张献忠的这个习惯。所以他把后军安排得很远:雨林里的二十公里真要大军行进起来,一天的时间是无论如何都走不完的。
这样做,他当然是冒了极大的风险:以五千人守御营地,至少要挡住对方的暴击一天,稍有不慎他就有可能兵败被俘——如果张献忠落到他的手里,他保证一定给对方做一个很漂亮的火刑架。而他也深信,若是他落到张献忠手里,自己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在他看来,这个风险是值得的:不在雨林区把张献忠打掉,等到自己真的进了安第斯山区,那本方的后勤迟早要出大问题!
总之,这个计划在他看来已经足够完美了:除了自己要冒点风险之外。
但是,他遗漏了最重要的一点:这里是雨林,不是一望无垠的潘帕斯草原!
……
受张献忠的命令,向正东方向展开包抄的是四师的六团。其团长是一个叫做‘击碎巨石’的约莫四十来岁,体格粗壮的印第安汉子。
他是克丘亚人,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知道他的父母是白人老爷庄园里的奴隶。每天都会非常辛苦的在庄园里劳作,稍不留神就会遭到毒打和各种恐怖的惩罚。
在他十八岁那年,他服侍的少爷看上了园子里一个十五岁的印第安少女,想要强奸她。他没有,也不敢阻止,只是在少女拼命的反抗中,少爷被少女给咬了一口。然后他就被老爷卖到了利马附近的一个铜矿里做苦工。
矿场里是没有时间概念的,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里面做了多久。他只是感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每天能够做得活儿越来越少,从主人那里拿到的食物也越来越少。
周围的人都用怜悯而无奈的表情看着他,他自己也知道,要不了多久,他就要死掉了。
为什么我的人生是这样的?这是他在频死状态下,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