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月大眼厚唇,肤色不同于一般闺秀的白皙,是看着更显健康的杏白。
她还很喜欢大笑,一笑勾起唇,皓齿就会自然露出来,给人感觉很是清爽,有着豪爽的侠女风范。
晓月推门进来时,酒楼伙计正好将酒菜摆上桌。
她也不客气,走过来一脚踩在长条凳上,大马金刀的就坐下,自顾斟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酒是好酒,就是杯子喝着不痛快。”
说完便转头对正要带上门的伙计道,“换个大碗来。”
伙计什么场面没见过,虽觉后进来的女郎好看是好看,但行为粗俗,明显配不上房内端方如兰的俊俏公子。
但也不过是觉得,得了吩咐就出去拿碗了。
门被关上,晓月才正眼看向端坐在对面,明明已经跌落尘埃,却还未磨掉他那与生俱来贵气的谦谦公子。
“没想到有生之年,你还会请我喝酒。”
长清微笑,拿筷夹了块色泽红亮,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到她碗里。
“多年朋友,如此说,便是生分了。”
“经年不来往,再好的朋友,情分也会淡的。”
晓月看着碗里的红烧肉,笑了笑,“比方说,我不吃红烧肉已经多年了。”
长清一听,便要将肉夹回自己碗里,刚夹上,筷子就被对方压在了碗里。
晓月笑道,“难得你还记着我的喜好,再吃一块也无妨。”
说罢,挑开长清的筷子,将肉夹起塞进了嘴里,边嚼还边点头,“味道变了,但也不难吃。”
这时酒楼伙计敲门送碗进来,听到这句,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
红烧肉可是他们酒楼的招牌菜,都城闻名,味儿数十年都没变过。
怎么就变味,跟“不难吃”沾边了。
酒楼伙计再次带上门出去时,晓月正好就碗闷了一口酒,将碗放在桌上,“还是大碗畅快。”
说着,她看向长清道,“酒也喝了,菜也吃了,旧也叙了,有什么话就直说了吧!”
长清莞尔,“我听说陈平动用听风阁的势力,找了一只海东青。”
晓月握着碗的手明显一僵,但随即就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