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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他一个豪门少爷干嘛想不开要出来卖艺赚钱,这是因为,他妈妈的生日要到了。

少年看着手中的吉他,浓密卷翘的睫毛掩盖住眼中的情绪,让人看不真切。

这是母亲来到这个世界过的第一个生日,他想靠自己的努力挣钱给妈妈买个礼物。

而他会选择来这里,全靠陆今安的安排。

陆今安一听,当即就拍拍胸脯保证要给他安排个又轻松又挣钱的活,结果他来后才知道是酒吧。

酒吧老板不知道他的身份,只以为他是个家道中落又急需用钱的小少爷,便直接将他安排来到这里。

起初他是不乐意的,脸色当即就不好看,可试过几次还真给他赚了不少钱后,他看淡了一切。

赚钱嘛,只要靠自己双手挣得都不丢人!

只要他谁都不说,妈妈就不知道了。

这般安慰自己,少年便心安理得的留下了,每天放学后都会花两个小时在这里弹唱。

与他在同一个房间待着的,却比他先在这行干了几年,染着黄毛打扮可以用潮流形容的17,8岁的少年打量他许久。

终于上前问他:“哥们有兴趣跟着我干吗?我乐队正好缺个贝斯手。”

霍景之听到声音抬起头,眼中清冷淡漠,但落在别人眼中就是空洞无神,被现实生活磨平棱角且家道中落为生活所迫的‘小少爷’。

那人见他面上茫然,接着解释:“你会弹吉他应该也会贝斯,反正看着差不多。”

霍景之细长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抚过抱着的吉他。

“乐队?”他撩起眼皮:“很挣钱吗?”

比那些老板的打赏还挣钱?

他每个晚上靠这个能有三四千的入账。

再加上其他途径的收入。

按照这个速度,他能够赶在母亲生日前买下那个他看上的饰品。

提及这个黄毛就有一种莫名的傲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