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雷斯垂德简直就是天主赐予约翰的救星,他带来了一个,以夏洛克标准来说,也值7.5+的案子。雀跃的青年吻了吻约翰的鬓角,欢呼着出门了。约翰好笑的揉揉他亲过的地方,自己洗漱过后去睡了。
接下来两周夏洛克都忙得昏天黑地,几乎都是半夜摸进家门,一大早又消失的无影无踪。约翰都不清楚他有没有按时吃饭睡觉,夏洛克回来晚了就会在沙发上凑合着过一夜,并不进房吵醒约翰。早上约翰起来,他又已经走了,两人同住屋檐下,居然两周都没碰过面,约翰都觉得不可思议。
觉得更不可思议的是哈利,她跑了无数策划公司、看了无数婚礼企划、同福尔摩斯夫人通过无数次电话,还忙着为约翰他们设计礼服,而准新郎之一居然从未露面一次参与自己的婚礼策划。不但如此,整整两个星期不见踪影,约翰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去健身,一个人去医院复检,和单身时候没有分别。
更令哈利生气的是,随着婚期临近,约翰忙碌工作的同时,还不得不自己应付所有的事情,而他那个鬼知道把自己扔在哪个凶案现场的丈夫,仍然不见踪影。
难得的休假,约翰决心要收拾收拾已经脏乱的不能见人的家里。
卖力擦着地板的约翰,难得的没有听见哈利上楼的声音。而看着正趴在地上当家庭主夫的弟弟,哈利的脸一下子就跨了下来。
她本来过来是想和约翰商量看看结婚事宜的,哈利想把结婚主场放在伦敦,一来这是他们姐弟生长的地方,也是哈利发家的地方,极有感情;二来也是最主要的,是舍不得约翰来回奔波劳累。哈利很尊重福尔摩斯夫人,但是约翰对哈利来说是惟一重要的人,她可以为了约翰做任何事。
但任何事不包括可以容忍约翰趴在地上擦地板,哈利看着擦的不亦乐乎的约翰,突然就想起自己。约翰12岁的时候,父母双亡,哈利不得不早早从学校辍学,累得半死不活,就是为了填饱自己和约翰。她在工厂里缝衣服缝到十根手指都红肿不堪,还试过光是钉扣子就订到要吐的地步。
而约翰为了减轻她的负担,拼命做家务,小小年纪就学会做饭、洗衣、收拾房间。别人家小孩儿还在胡乱淘气的时候,约翰已经每天5天就早起挨家挨户的去送报纸、送牛奶。挣的零用钱从来舍不得给花,都是用在补贴家用上。
而哈利功成名就后,就不舍得约翰再受一点点苦。
老娘辛苦拉扯大的约翰,不是给你家擦地板的,哈利愤怒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