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选择来海城发展,而不是留在同是满地黄金的东城发展,又是他的一个精明之处。

那时他应该就已经开始想脱身的办法了。

留在东城,吃着死去老丈人的人脉,他其实能发展得更好。

可是发展也会受限。

至少他不敢明目张胆的欺负东城那个女人。

到海城就不一样了。

人死了,旧友们会看在昔日的情分上,顺手帮帮忙,教训一下负心汉张建华。

可是从东城到海城这么远呢,海城还不是他们的地盘。

谁会为了昔日旧友的女儿,千里迢迢的到海城来帮她出气?

手也伸不了那么远。

在做生意方面,张建华也算是眼光独到。

他还有一个特点,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

所以比起房子公司和存款来说,他本人才是最值钱的。

抛开他干的那些破事来说,把他看成一只会下金蛋的鸡,就好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