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一阵脚步声。
换掉了戏装洗掉了水彩的胡梦蝶过来了,她换了一身宝蓝色旗袍,一张素净的脸,美得很清雅,举手投足间透着文艺人的优雅气质。
一进来就朝章老爷福了一福。
章老爷立刻笑着请她坐下喝茶,并且夸她:“胡小姐今天肯给我这个面子,来章府唱上这么一段,是章某的荣幸。胡小姐虽然离开大舞台多年,但是这身功夫还是没放下,唱的真是好。”
“谢章老爷,章老爷疼爱四夫人是出了名的,今天请我来就是为了唱给四夫人听,我就欣赏疼女人的男人,怎么能不来?”胡梦蝶笑吟吟的,答得很得体。
但是她并没有立刻坐下,反而又朝赵飞翰的方向福了一福,笑着说道:“还要谢谢这位出手阔绰的赵公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打赏用金条,而且一出手就是三条,赵公子居然有随身携带金条的习惯?”
赵飞翰给胡梦蝶打赏的居然是金条。
而且一次打赏就给了三条?
这下,不只是胡梦蝶,我也大为惊讶。
但我只是转念一想,就觉得这是赵飞翰的惯性操作。
毕竟当初他在路上救下我,把我送进医院,住院费一交就是十万块,而且等我脱离危险就走了,名字都不留一个。
那钱,他到现在都不肯收回去。
对一个陌路人他都能这么大方,并且完全不求回报,何况是对一个他欣赏的戏曲大师,一出手就三根金条,是他的风格。
赵飞翰果然爽朗笑了,不在意地摆摆手:“今天恰好收了点金条,又恰好听了胡小姐的曲儿,我身上也没有别的好东西,只有这点俗物,胡小姐别介意。”
“我怎么会介意呢,黄金可是好东西,我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