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
火龙驹,好样的!”
眼看着火龙驹如一道闪电,直奔终点。
裁判台上的哲别,猛地起身,激动地振臂高呼。
他这么兴奋,除了有守擂成功的喜悦,还有就是,火龙驹保住了。
本来,他无意做这个领队。
但是,他父王采纳了冒顿大王子的建议。
将本次大赛北蛮守擂的比试,定为赛马。
哲别对此没有意见,毕竟北蛮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但是令他恼火的是,冒顿还建议,用他从小养到大的火焰驹,作为奖品。
他当时就提出拒绝,因为舍不得。
但是,冒顿是大妃所出,是嫡子。
而他的母亲,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女奴。
他的拒绝,根本就没有什么用。
后来,一直跟他关系不错的二王子巴雅尔对他说。
在北蛮,想要保住自己在乎的东西,在乎的人,只有一个方法。
那就是获得他们的父亲,北蛮王的认可。
如果他能够成为领队,并凭借火焰驹的神骏。
带领北蛮参赛队,能够在天下人面前扬威。
就算不能得到霸主之位,只要守擂成功,取得一个单项第一,也能让北蛮王高看一眼。
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努力,终究会超越他们那个草包大哥,得到父王的重用。
到那时候,别人就不敢在针对他,以及他的母妃和所有他在乎的人。
哲别这才努力的争取到了领队之位,带着火焰驹,率队来了大楚。
刚才,当听到周圣提议,取消这场比试的时候。
他的心,一度动摇。
因为取消北蛮的守擂,火焰驹就保住了。
但是,他很快清醒过来。
要是守擂被取消,回去之后,他将面对的,是父王的怒火和责罚。
而且,会对他失望,认为他不堪大用。
到时候,他将失去的,不仅仅是火焰驹,有可能是拥有的一切。
而且,他相信火焰驹一定能够获胜。
所以才会坚持反对,而且对于帮自己说话的荣亲王,发自内心的感谢。
现在,眼看着胜利在握,他自然是兴奋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