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监察上位、立法大隐
至此,联邦的中央政府机关架构已经基本形成。
和前联邦时代三权(立法、行政和司法)分立的联邦制政府的确有很大的不一样。
无国家元首,由最高权力议会这个多人集体(最高权力机关)代为履行元首职能。
剩下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三者并列。
也就是说,大执政厅、大审判厅、大监察厅是同级机关,彼此相互制约,同时都对最高权力议会负责。
联邦的确也是三权,但不是立法、行政、司法,而是行政、司法、监察。
因为有超凡元素的存在,个人武力值能爆表,诞生了能与权力阶层抗衡的力量阶层。
而联邦将权力分给了力量阶层一部分,让他们加入体制去制衡权力阶层(血之誓约)。
以此形成类似阴阳对立统一的深层战略平衡。
这也让原本地位了一层不止的监察机关,权力大幅提升,可以和行政、司法并列。
对权力滥用的监管,光靠嘴说,无用!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若是没有势均力敌的对等监管力量,这个廉政目标在根源上就不可能实现。
人是贪婪自私的,只要环境条件合适,便肆无忌惮。
前联邦时代,监察机关想要监督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三个最高机关的公权力使用就是在痴人说梦。
在集体组织内部(体制),权力最大,因为它是集体的巅峰力量。
体制内,比你大一点,就是能压死你。
客观规律就是上压下。
官大一级压死人,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污泥。
你实际权力地位比别人低,连平级都不是,怎么可能监督得了。
和“堂下所跪何人,为何状告本官”相比,程度上要轻,但本质上的道理是一样的。
权力阶层自诞生以来,根本就没有能和其势均力敌的力量。
直到超凡因素出现,让个人武力能和集体力量较量一二,这才有了在客观上实现对等监管的可能。
凭借这个前所未有、万载难逢的天大时运,监察上位登顶,达到原本三权的高度,
至于好似是被挤下去的立法,另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