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
“驾车不慎撞得一死一伤,不慎的确恶性没有那么大!
过失杀和谋杀、故杀相比的确要有区分。
再加以赔偿,虽不至于极刑,却逃避法律责任,甚至事后报复受害人家属,导致其全家遇害。
此等行径,实为国法所不容,民愤极大。”
嬴政淡然分析,比这个恶劣太多的案件,自己也有讲过,不足为奇。
但心中也有一些奇怪,后世的刑罚比自己以为的要轻很多!
嬴政作为统治集团的领导人,制定和编纂法典自然有了解和深入研究。
尤其对于其中的刑法很是重视,因为这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直接挂钩。
“陛下所言极是!
果然,对付这种人,就得以重罚制恶!不施重罚,何以服众!
该人将他人撞的一死一伤,如此恶劣,没有及时的逮捕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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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赔偿之后居然灭人满门,这不是判处极刑,绝对会引起百姓的恐慌和对衙门的不满啊!”
李斯在一旁附和道。
一旁的扶苏脸色惨白,但也明白这样的人必须施加以国法。
他内心也有一些理解,仁政似乎对这样的人是大福,对所有人以仁政,在这类案件中,绝对是对经历悲惨的受害人的不公啊!
但父皇的以法治国……
在扶苏看来隐患也巨大!所以,真正的治国之道应该怎样走?
天幕中所展示的这个案件信息给了扶苏震撼的同时,也使其忽然产生了一些感悟。
……
当然,这类疑惑发言一被说出来,整个讨论的气氛,越发从犯罪人角度辩解到无理编造前传,越发离谱。
让旁边的人都看不下去。
“滚!这宁淑姑娘都说了,是他无驾驶证开车,把人撞得一死一伤,都这么悲惨了!你们居然还替他说话!”
但也有人反驳,“万一赔偿的钱财他就是赔不起,岂不是……”
但孟棠的下一句解释让受害者论的人闭上了嘴巴。
“在我国,刑法审判的赔偿,是根据犯罪人的赔偿能力和社会危害性等很多因素综合判断的。
法院能判这个赔偿数目,证明这个人是能掏的起的。”
……
“看!给我看!你刚才说的打脸不!
后世的朝廷都能规定人人平等,那审判肯定也会公正的!”
“哎!这个人实在是恶劣了!判处绞刑都对他太轻松了,应该判处车裂之刑或者凌迟!”
“我觉得也是!”
“这样的人活在世上,谁不害怕啊!
这太吓人了!审判都给了他机会啊!他却一点都不珍惜!
死不足惜啊!可惜那些死去了人的性命啊!”
“嗯?什么叫‘审判都给了他机会’?”有小孩加入讨论。
“哦!你这么小啊,怪不得想不来!要是别人我就开骂了,小孩嘛,娘娘我脾气好一点。
动动你的小脑瓜想一想啊!如果直接判死刑了,那赔偿肯定不付了啊!
所以第一次,应该没有给判死刑!后世的衙门应该想逝者已逝,给他判刑罚,虽不致死,但也要有牢狱之灾!
给受害的人亲属一些金钱补偿,这样让他们的生活也能过得好一点!”
“大娘娘!谢谢你哦!
可人死不能复生,如果有人杀了我的亲人,我肯定不会要赔偿!”
看着小孩的懵懂,被柴米油盐之苦折磨的年轻妇人一时作哑,愣了一下,接着柔声说道,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你这样也可以!”
……
孟棠心中也觉得这个犯罪人实在是太恐怖了!
但接下来舍友宁淑给她说的让她感觉到法律从业的危险。
“宁淑:然后我们这边的庭长二审的时候给给他判的赔偿金更高了!”
“宁淑:所以他还没进去的时候,庭长一直不敢来上班儿。”
“宁淑:后来他被抓进去了,然后这个庭长才敢来正常上班!”
“宁淑:高危职业真的只是不是说的。”
孟棠引用这几条回复给宁淑一排苦笑的表情,是啊!法律人也很危险!
站在三尺讲台的教师被学生袭击,手术室辛苦做手术刚出来被病人袭击……
这些职业得共同点是,这几个行业都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