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化内人”和“化外人”之分

我国法院分为一般法院和特殊法院。

一般法院从低到高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最高法院。

特殊法院,又叫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

我国的审判权主要由人民法院行使。”

*

秦朝。

嬴政看到天幕中孟棠现在的解释颇为惊讶,原来在后世的华国,审判是如此的严谨,机构也有专门的级别划分?!

“不仅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还有专门设立的各种级别的法院来处理不同类型的案件。”心中感慨道。

“这些法院分工明确,从基层到最高层,这极好啊!”

而对于孟棠所提及的特殊法院之类中,“军事”和“海事”他都能很容易的理解。

令他感到困惑的只有“知识产权”这四个字。

所以此时的嬴政眉头微皱,显然被这个陌生的概念所困扰。

“为何需要专门为这样的事情设立一个独立的法院呢?”

他的视线扫过殿内的众位大臣,只见有的大臣眼中流露出羡慕之情,似乎对天幕中展示出的便捷生活充满向往;

而另一些则和他一样,带着困惑的表情,试图理解那些难以捉摸的新鲜事物。

嬴政还是和之前一样,无奈地将心中的疑惑先搁置一旁,继续听着孟棠的解释。

*

孟棠继续说道:“

至于第二个选项,则涉及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

其第10条第二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引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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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针对外国人的,所以这两种算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外国人所作出的特殊规定。所以,第四个选项到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是错误的。

而如果是华国人,一般是拘留和罚款等处罚方式。

至于其他更加严苛的处罚,则是在刑法的管理范围以内了。

所以,这第二个选项是正确的。”

*

唐朝。

魏征之前的困惑在这里得到了回答,魏征,这位以直言敢谏着称的大臣,眼中闪过一丝明悟。

“原来如此,”他轻声说道,

“所以,在后世真的是按照违法行为的轻重来划分管理的。轻微的违法行为由行政法处理,而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则由刑法来规制。如晦,你说对了!””

杜如晦在一旁微微一笑,听到魏征对自己先前的猜测表示肯定,心中对此觉得没什么。

作为一位智谋过人的宰相,他对各种事务都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此刻,随着孟棠关于这道题题目现在对于第二个选项的解释,尤其是说到对“化外人”处置方式的进一步解释,杜如晦有了新的想法。

“陛下,”杜如晦转向李世民,恭敬地说道,“后世对于化外人的处置方式,我大唐或许可以借鉴一二啊!”他的声音平稳而有力,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李世民端坐在座椅上,目光专注地听着。

他知道,杜如晦的建议是大唐现在需要的。

听完杜如晦所言,他点了点头,“的确,我朝现在关于化外人的律法规定颇为粗犷,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

孟棠:“

至于第三个选项。三大诉讼法关于这一内容应该是统一的。

根据行为的性质可以将法律行为划分为刑事行为、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而对应有实体法和程序法。

程序法就是三大诉讼法,此三者分别是指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我在行政法课上好像没有提到这里,

但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上都有提及,就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我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那这一选项肯定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