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暴力的确是社会动乱的根源,胡石壁不可能不懂这一点!
可~这不太对吧?!
不同的思想在此时,在他的脑海中在激烈的碰撞——
这就造成,胡石壁看到这里,不免糊涂。
即使他在头脑中还在继续联络信息——“明明是父母爱子,计之深远。何来暴力之干预?!虽说的确有个别人,将孩子生下来,不养也就罢了,反而用极其残忍的手法将其虐杀掉。
这种是违背天理的不公!”,胡石壁对此认可。
可胡石壁也通过天幕知道了,在未来的华国,
在孟棠姑娘的展示之中,这是一个强大到自己难以想象的国家,拥有厉害的武器,这个特征更是现在的宋朝极为缺失的一点。
除此之外,这样的国家,更有数不清的用起来极为便利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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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未来的立法人,尤其是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的立法人,不可能是蠢货啊!不可能白白浪费一个专门的罪名!
他们不可能不知道,立法要尽量节约成本。
如果这个罪名只管这种行为,那太过浪费立法和执法成本了,因为故杀已经可以处罚得当。
所以……一个国家能设立这样一个罪名,这意味着什么?!
胡石壁瞪大眼睛,“自由”!
他的脑海中,此时又想起孟棠很久之前背书的时候提到过——
在未来的华国,“法律和道德是分离的……个人的权利趋于本位……”
“那岂不是……在未来,个人的婚姻自由也凌驾于现在宋朝,或者从古至今人们所遵守的‘父母之命’了?!”
他绞尽脑汁,推演出这样一个结论,这样一个结论?!
胡石壁的眼神依旧表露自己的不可思议。
居然?!怎么会是这样的呢?!
但?!真的不可能吗?!
他的心中对于这几个自问早已有了答案,只是不敢说出来,因为,这严重与自己所想的相违背了!
*
孟棠对于检察院在审查批捕阶段的职能,这部分知识点,她自查之后发现,自己此时的脑瓜子对此,居然没有印象!
她的身边,在早读过后,就已经堆满了各种法律书籍和笔记。此时和早读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
孟棠的目光不免迷茫地凝视着眼前的书桌,眉头微微皱起。
刚刚在背书的时候,还看过刑事诉讼法的各机关的职能啊!
可检察院的具体职能,自己真的竟然毫无印象……看来,刚才读到这里,是瞎费功夫,更可以说,是自我感动!
这样可就是浪费时间了!
这让她感到有些懊恼——因为,今天,尤其是刚复习过这里,可这样的知识盲点显然是不应该存在的。
所以她急切地进入了翻书状态!
*
而此时,天幕的画面停留在孟棠刚才刷到的题目上。
诸朝的人们这才注意到,有新的题目出现了!
尤其,其中涉及到了这样一句,“未成年人小蔡涉嫌在他的父亲蔡某的教唆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哎!等等!
很多人脑子在看到这一句话的时候,反应不过来!
“未成年人”?!哦!这个?孟棠姑娘之前有说过,难道,在未来的华国,这个是判官需要考虑的一点?!
他们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对应上了,这个词语就是指的平日里说的“小孩”!
但此时的他们还没有发现,这个年龄在各朝并不一致。
汉朝——
汉律《九章律》中规定的是八岁和十五岁的承担刑事责任“分水岭”——
换用孟棠所在的华国刑法用语,可以理解为,
“对于不满八岁的儿童犯罪,不予处罚;对于八岁至十五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2)
唐朝——
唐律《唐律疏议》中规定的是十岁和十五岁的承担刑事责任“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