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诬告陷害罪4

很多人对此摸不着头脑,齐刷刷全神贯注看向天幕,等待孟棠的继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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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棠说道:“

那第二种是多数说。

多数说认为,诬告陷害罪这个罪名,在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中,在我国的刑法中,是被规定在人身犯罪一章。

而从体系论出发,这一章节所设置的目的是保护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

又因为,自我权利在一定范围之内,是可以放弃的。

所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诬告陷害罪罪名的规范之下,诬告陷害罪所保护的个人权利,也是可以承诺放弃的。

放弃的权利不被刑法所保护,那也自然也不在刑法的规制范围之内,刑法自然也不会对实施诬告陷害罪行为的人定罪处罚了。

既然如此,在该案之中,甲乙之间的商量,表明乙是同意甲诬告自己的。

这明确表明,乙放弃了对自己人身权利的保护,既然你自己都放弃这一人身权利了,刑法也不能强人所难,

尤其,这又没有涉及对公民而言非常重要的生命健康权,那么刑法便不需要保护乙的人身权利。

所以,甲不构成诬告陷害罪,这是第二种说法了,

而这个案件,最后也就是按第二种说法,也就是多数说,即——

认定甲不构成诬告陷害罪,而乙自然不会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教唆犯了。

*

孟棠这话一落地,顿时人工各朝各代的观众们对着天幕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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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

天边的霞光绚烂,给树、花和人的脸上都盖了一层柔光的纱。

刘彻此时,欣赏天际的心思是一点也没有了。

满心思全在孟棠的说法上。

“这样都可以?”

刚才还议论纷纷、人声嘈杂的满朝文武也支支吾吾起来。

一字一句琢磨起孟棠姑娘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捋一下啊!按照这位孟棠姑娘的意思,这解释是后世,也就是未来的朝廷允许了的?”

刘彻满脸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