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鞭挞

顾枫发现了一个规律,一条法律如果有失公允,对某一群体过度保护,严重损害了另一群体的利益,最终的结果就会与初衷相左。

当法律对婚姻中雄虫保护过度,就会损害婚姻中的雌虫和亚雌的利益,从而导致雌虫和亚雌恐婚。

当法律对婚姻中的军雌保护过度,就会损害婚姻中的雄虫的利益,从而导致雄虫不敢娶军雌。

因为平庸的雌虫、亚雌想要生下优质的虫崽,就必须和雄虫结婚,所以雌虫、亚雌对待婚姻的行为和态度非常矛盾,既想要,又不敢要。

因为军雌,准确到说是在战场上幸运活下来、爬到高位的高位军雌的身家丰厚,所以雄虫既想要娶他们得到他们的财产,又不敢给他们高位分,从而导致整体军雌的婚姻质量下降。

虫族的《婚姻法》规定:“雌君婚前财产的八成、后果财产的五成要交给雄主,雌侍婚事财产的九成、婚后财产的八成要交给雄主。”

虽然这条法律明面上对大龄雌虫、亚雌不利,但在颁发后,雄虫会更看重雌君、雌侍的婚前财产,而不是潜力,从而使身家丰厚的大龄雌虫、亚雌比年轻有潜力的雌虫、亚雌在婚姻市场上获得更大的优势,提供大龄雌虫、亚雌步入婚姻的机会。

步入婚姻的雌虫、亚雌年龄越大,他们的剩余价值就越少。

怎么办?

双赢能不能变成我赢两次?

大龄雌虫能够提供的大部分价值已经拿到手了,他们年龄大了、不好看了、又不能生蛋,我能不能宰了他们,腾出位置再娶一位?

雄虫对自己的君侍负有繁衍义务,操劳过度可是会夭寿的!

还别说,有这种想法的虫还真不少。

法不责众,当一件不对的事所有虫都在做,就没有虫会觉得他们做的是错的。

被杀的虫有雄父、雄兄弟,会不会为他们出头?

唉!他们的雄父、雄兄弟说不定也在前不久刚刚杀了他们的一只雌侍呢!帮他们出头,也不怕把自己也给送进去?

很多时候,立法者的初衷是好的,后面的发展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不受控制。

帝国虽然做出了对应的改变,但是对已婚雌虫、亚雌的所有的庇护都给了雌君和雌侍,虽然在顾枫看来,身为强者的雌虫、亚雌根本就不需要帝国法律的庇护。

雌奴没有虫权,可以被随意交换、买卖。

雌侍的状况稍微好点儿,即便是家暴,也会给他留一口气。毕竟,家暴致死可比蓄意杀虫的量刑低的多。

雌君、雌侍想要保住自己的位置,雌君婚后十年之内、雌侍一年之内,最好能生下一颗蛋。

难道虫族就没有好雄虫了吗?

当然有啊!网上那些维护雄虫的声音难道都是雄虫披马甲客串的?

雌虫、亚雌都比雄虫强大,真被逼到绝路,孤掷一注的反抗,不会反抗不了的。

新闻经常出现军雌暴起,令雄主致死致残的报导。

以顾枫的经验来看,弱者想要通过立法压制强者肯定是无法长久的。

顾枫的第一世就曾经有过凡人踩在修士头上的历史,那个制度连百年都维持不了,最后云仙君也只是把修仙界和凡界分割开来。

一开始,修士的孩子不都是修士,凡人的孩子也不都是凡人,两界还有些交集。

经过几百年后,修士的孩子普遍是修士,凡人的孩子普遍是修士,门派都不想去凡界找苗子了。

等到云仙君仙逝,妖族开始反扑,修仙界在难以抵御妖族后,直接封印修仙界,使修仙界背后的凡界直面妖兽的屠杀。那一年,顾枫的父亲还没有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