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止戈 欢呼与荣耀

看到城头上举起的白旗,这代表林喜旭一方已经认输了。郑朝熙抬起右臂,示意部下们停止射击。

“去帮帮他们!”

待石灰粉尘散尽,九十名重骑这时都已经解开了与马匹相连的铁索,一个个或是捂着眼睛呻吟,或是在安抚情绪变得暴躁的马匹。听到郑朝熙的话,轻骑们纷纷下马,取出早已准备好的菜籽油,走上前去,帮助被石灰粉迷了眼睛的兵卒清洗眼睛。

石灰粉遇水会散发热量,严重了可能会烧伤眼睛,只能用菜籽油清洗。

这时,却是有一个人站起身来,走到了郑朝熙的面前。

是林霄!他的身上头上都是白扑扑的石灰粉,眼睛里倒是干干净净的,在石灰粉尘升起的第一时间,他就护住了自己的眼睛。

林霄摘下头盔,脸上满是郁闷不甘的神色,他将手中的长槊用力的插进地面,然后双手抱拳朝着郑朝熙说道。

“这次大比我们输了,不过我不服,我希望能跟你进行一场比试,我不穿重铠,你也不许跑,只有你我两人,单纯的进行一场属于军人的,真正的比试。你可敢否!”

他虽是嘴上说着认输,但是眉宇间仍是透射出一种鄙夷的神情。是的,他虽然输了,但却是输给了面前这个年轻小将的阴险卑鄙。如果是堂堂正正的对阵冲杀,他不会输,所以,林霄向这个小将提出了挑战,他可以输掉这场大比,却是要赢回属于自己的荣誉。

一时间,周围的兵卒都听到了林霄的挑战,郑朝熙这边的兵卒们却是都骂了起来。

“要脸不要脸啊!”

“输了还想找场子”

......

郑朝熙抬起手臂,他身后的兵卒们立时闭上了嘴巴。这场比试开始之前,他们其实对郑朝熙还是怀疑的居多,虽说前些日子一阵风一役让这个年轻人名声大噪,但那也只是说明他个人的勇武,却不代表指挥军队同样在行,毕竟郑朝熙太年轻了。俗话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郑朝熙年轻稚嫩的面容,总是很难让人信服。

可是现在,所有人对郑朝熙是彻底服气了。两百轻骑竟然干倒了配备有长枪兵和弓箭手的九十重骑,而且己方可以说是不上分毫,这样的战绩说是彪炳也毫不过分。

个人足够勇武,战术指挥亦是不遑多让,这样的人还有什么不服气的呢。所以当林霄对郑朝熙提出挑战的时候,他们出言喝骂,并不是担心郑朝熙不敌林霄,而是他们已经在心里真正的认可了郑朝熙,认可了这个沉稳有度的年轻人,自家人当然要帮自家人。

“你认为凭借个人的勇武,就可以带领军队取得胜利吗?”

郑朝熙看着面前高过他一个头的壮汉,语气淡淡的问道。

林霄一滞,想了一下才说道。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你的问题,我只知道,身先士卒带头冲杀是我的理想,如果在真正的战场之上,我会站在兄弟们的最前面喊着——兄弟们,随我冲!而不是在重重保护之下喊着:兄弟们,给我冲!如果自身的武艺不过关,是无法带头冲杀的。所以,我崇尚武力。”

林霄的一番话不由得让郑朝熙有些肃然起敬。

“我只问你,敢不敢与我一战!”

林霄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四周双方的兵卒这时也都将目光集中在了郑朝熙的身上。不过两方兵卒目光的含义却是不同。

林霄一方的兵卒刚刚的一仗输的着实憋屈,又信任林霄的勇武,所以看向郑朝熙的目光中满是挑衅的意味。

而郑朝熙这边的军卒则是心里乐开了花,怎么着,嫌刚刚脸丢的不够,彻底不想要脸了是吧,竟然敢跟咱家小将军比试。

狙截一阵风的事情,只有黄裳手下的兵卒们知道,因为与林喜旭那边不对付,所以这个事情林喜旭那边还都不知道。不过就算是知道了,以林霄自负的性子,怕是也不会相信,只会以为是他们在吹牛皮。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郑朝熙太年轻了。

郑朝熙咧嘴一笑,反手抽出背在身后的双刀,双刀在身前的空中相击,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交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