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即转身,从背篓里掏出不少东西。
有成捆的麻绳,还有用尿素袋子编出来的条棘。
就连家里被埋在柴房落灰的老旧捕兽夹,都被他翻了出来。
稍微改装一下,还能用!
陆向荣脸上兴致盎然,前世他在冯家当牛做马,什么没干过?
大到上山捕猎,小到下河摸鱼插秧,基本上所有力气活都是他的。
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就这么养活冯家好几口人。
而如今重来一世,冯玉燕肚子里的野种没了。
她还嫁给了酗酒成性,动不动就打人的刘瘸子,这怎么不是恶有恶报呢?
每每想到此处,陆向荣干活都更有劲了。
“呸呸!”往手心淬了两口唾沫抹匀,抡起锄头就开始掘土!
前些日子刚下过雨,这时候深层土还没干透,倒是好挖。
土壤的腥味和青草香夹杂在一起,是说不出的好闻。
陆向荣忍不住深吸一口,结果涌进鼻腔的全然尽是闷热湿气。
当即憋了个大红脸,老老实实地挖了约莫一米的深坑。
背篓里还有他二哥用刀子削好的薄木片。
陆向荣手脚麻利,捧着薄木片就直接跳下了坑,全都仔细插在了坑壁四周。
与一般木材不同,这木片边缘锋利。
只要有猎物掉下陷阱,越挣扎就会被木片割得越深!
像野兔野鸡这种小型动物,皮毛一破,就只有在坑里扑腾的份了。
陆向荣唇角弧度逐渐上扬,在不远处灌木丛后拖来些枯枝干叶,横竖交错地搭在坑口。
再撒上一层黄土就差不多了。
啪啪。
“大功告成!”
陆向荣拍去手上的灰。
转头就去了前面那片林里的蜿蜒小道,上次他还在这附近看见田鼠了。
在这吃不饱饭的年头,家家户户谁不是啃地瓜干和黑面窝头。
没水分,还又干又硬,到胃里根本消化不了,上旱厕都是个问题。
“也不知道娘发没发现,我从家偷拿了些苞米粒。”
“没办法,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野鸡野兔这些畜生都爱吃。”
陆向荣嘿嘿一乐,当即从兜里抓出一把苞米粒。
这些年,地里的庄家收成还算不错。
除了上缴给村里粮仓的,自家也能留下不少。
这时候,正在太阳底下泛着金灿灿的诱人光泽。
野鸡和田鼠就好这一口!
他折身又接连做了几处陷阱。
不是用麻绳勾起树枝,就是做了些木蒺藜刺板。
苞米粒则是被撒在陷阱中央。
无论野鸡还是什么,只要落入陷阱范围,就插翅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