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一次站在了命运的岔路口,是选择明亮宽阔的大马路,还是狭窄幽暗的小巷子。
走大马路可以更快地回到家,但是昨天粱晨他们已经在小巷子堵过他了,如果按正常人的思维,今天一定不会再走小巷子,那么粱晨他们今天很有可能在大马路上等着他。
走小巷子虽然远,但粱晨绝对猜不到自己还会再走这条路,一个人绝不会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所以今晚的小巷子是相对安全的,而且这条路是通往小篮球场的必经之路,万一孟易还想去那里,说不定又会碰上。
他在脑海里盘算得万无一失,就像在为自己的决定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其实心里早已有了答案。
他从没选对过正确答案,彭争站在巷子中间,看着面前堵着的五六个人,心里这样想。
彭争站在昨天孟易出现的那盏白炽灯下,粱晨和他的人则处在阴影里,看不清脸,但凭轮廓彭争还是认出了黄毛,粱晨坐在墙边儿的一块木头横梁上,歪着头点烟。
彭争盯着他看了会,发现粱晨这人不仅声音像鬼,人长得也没精神,他点完烟深吸一口,在吐出的浓雾中看了过来,彭争清楚地看见他眼睛下面的两个黑眼圈,他吸的是什么彭争不敢细想,此刻他特想屏住呼吸,无奈紧张之下愈发急促,额头甚至还渗出了一层薄汗。
“呵,还真有人蠢到两天走同一条路啊。”粱晨心情甚悦。
身后手持棒球棍的小弟们附和着哈哈大笑,彭争想说我还是推理了一下的,但他怕说出来会显得更蠢。
“我发誓真没想堵你来着,”粱晨站起来,“可是等了一晚上,就只有你从这走了,看来我们真是有缘。”他慢慢地走过来,彭争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鞋底踩住的碎石与地面摩擦,在寂静的巷子里发出“呲啦”的诡异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