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卷 第四十七章 第五天的黎明,财神之辉!

所过之处皆灰飞烟灭!

“嗡!”

仿佛龙吟炸响。

赵金宁的长枪直接被搅碎成齑粉。

不仅如此,炽烈的剑气喷涌而出,横扫一切阻碍,后方一大片土地,分崩离析。

“轰隆隆!”

整个大地都在颤抖。

在锐利气息下,屋顶上的瓦片被掀飞,又搅碎成齑粉,簌簌而落。

赵金宁面目全非,断掉的长枪枪杆直接贯穿了他的身体。

鲜血顺着枪杆一滴一滴落下。

他用最后的气力掏出了怀中的传音玉佩,将其捏碎,“父皇,儿臣先行一步,替儿臣报仇!”……

反观阿达姆这个普通人,确实一点事情都没有。

当然……

若不是他钻进了阿奴比的怀中,恐怕会被直接踩成肉泥。

可阿奴比身上却是伤口不断……

城门前更加空旷。

高高耸起的金塔也被划出长长缺口,龟裂痕迹不断蔓延。

一直到棚顶。

半面墙壁都快坍塌了。

犹如经历过天灾。

至此。

林枫前方呈现出一片真空地带,什么都没有了。

“我靠,疯子老弟,这一剑叫什么,也太生猛了!”斧头汉子彻底被林疯这一剑圈粉了,甚至想弃斧从剑了。

剑老鬼从来没有打出过这么帅气的一剑。

每次挥剑,不是出血,就是出血,一点意思没有,害的俺认识到了斧头的霸气,可是,现在……

斧头汉子瞅了瞅手中的斧头,又笨又重,还丑,这样的他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媳妇儿?

剑老鬼,你实实在在耽误了一位剑道天才啊!斧头汉子心中呐喊。

“这一式,是在我握住龙蛇剑的一刹那,领悟到的,便曰【化龙式?明赐】吧!”

明赐。

明王赐予的剑式。

林疯子是个取名废,也只能想出这么一个浅显的名字。

不过寓意还是尚可的。

“先生,你的剑。”

战斗结束,林枫将剑平端在手心,送到赵公明身前。

赵公明微微一笑,将剑推回,“不,它现在是你的了!”

“我的?”林枫还没有反应过来,龙蛇剑便仿若活了过来似的,从林枫手中飞起,直接幻化出一剑匣子,别在了林枫的腰间。

“神剑自动认主,我靠,先生,您还有多余的剑吗?我想试试!”斧头汉子眼中宛若装了两个十万伏特的电灯泡一般,亮的发热。

面瘫男子也动容了,一柄神剑,是个人,都想要。

赵公明也不吝啬,一人一把神兵。

桃花扇获得了朱雀羽扇。

用朱雀的羽毛做出来的,真材实料,不含一点纤维合成。

当年朱雀穷苦潦倒,赵公明恰到好处地放了一波高利贷,助朱雀度过了那艰难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