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啊,在院子里捡到了他给你的那只响笛,还在小门旁边发现一堆罗在一起的石头,起初他以为进了贼人,还偷了你的东西,发了好大的火,势要把那贼人捉出来碎尸万段!因为鸾州封城,那贼人肯定跑不出去,拿着那么多东西也怕被人发现,肯定会去当铺,没想到当铺老板说,当东西的是个女子!而且,鸾州各大医馆也说,有个男人背着个女子看箭伤,经过他们比对,那女子正是你!”
我真想给自己一个大耳刮子,做事竟然如此的不严谨!
竟然被叶瑾寻了蛛丝马迹。
怪不得,他会沿路找到薛荔。
我差点害死他。
“哝,王爷把凤冠赎回来了。”流萤再一次把我和叶瑾成亲时的凤冠摆在了我的面前。
它,美丽如初。
即便,在外人眼里,它值不了几个钱。
可那个男人,却让我倾注了太多,舍弃了太多。
“哎?这里怎么少颗珍珠啊?”让流萤这么一嚷嚷,我也发现了凤冠少了一颗珍珠。“肯定是当铺伙计做的!我天亮就找他们理论去!怎么着,别人当掉的东西,还不能赎当了?”
“算了。”这上面的珍珠又小又不值钱,谁会去偷它?可能是不小心掉了吧,“把我那颗猫眼拿来。”
犹记得小时候,我和慕白在皇宫里捉迷藏,曾碰到过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听说他是哪个国家的质子,看他整天闷闷不乐的,我就去御膳房偷红豆糕给他吃,许是他感激于我,便送了我这颗猫眼,当时觉得新奇就留了下来。他还说要带我回国,娶我为妻,生生世世只对我一人好,给我买好多好多的红豆糕吃,现在想想,竟觉得有些好笑。
那男孩如若还活着,应该比我大不了几岁。
可如今,却不知他身在何处。
这颗猫眼,也有了它的去处。
我把猫眼镶嵌在凤冠上那颗珍珠缺失的地方,竟然正正好好!只是,颜色有些不同,不仔细去看,根本也看不出来。
“小姐可真是心灵手巧,只是王爷被那狐狸精迷了心智,不懂得珍惜罢了!”
夜已深沉,而叶瑾,再也没回来。
第二日便听说,绿珊那日被刺,旧伤复发,折腾了一夜。
可真是巧啊,我刚一回来,她旧病又发了?
呵。
她虽有争宠之心,而我,却无攀比之意。毕竟,我回启明王府,不过是为了让薛荔活下去。
日子一过便是一月有余,薛荔杳无音信,而叶瑾日日夜夜守在绿珊的宜兰园里,再没履行过他的承诺,来看过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