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三年九月廿七,唐皇后一纸文书,落到大理寺左少卿冯信案前。 冯信拿起文书,见是皇后让他释放乔东城的小儿子乔文轩。文书标注,左寺正公署来执行。 看罢书信,冯信一皱眉头。 这文书上既没有门下省附议,也没有尚书省印章。 也就是说,文书是皇后派人直接送到冯信面前的。 这显然是 《国公府赘婿》第219章又一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