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句诗是什么呀?”乔锦月又问道。
顾安笙重新提笔,在纸上写,“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乔锦月看了一眼,说:“这是于谦的《石灰吟》,我也知道。于谦所敬佩的是是石灰清白的本质与高尚的节操。可是……”
乔锦月却有些想不明白:”石灰的本质固然令人所敬,但与我们而言,是不是太遥远了?”
“并不遥远的!”顾安笙慢慢解释:“我喜欢这句话,自然有喜欢的道理的。”
“清白和高尚,一直都是我所向往的,纵然有一天,跌到淤泥了里,也不能忘记了高尚的情操。”
“这世道混乱,外界纷乱的事端比比皆是,但我不关心也不沾染。”
“但这世道如此,也不是我们能改变的。如果真的有一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宁愿像石灰那样: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一番深沉的解释,乔锦月听得似懂非懂,便也只喃喃说道:“既然是你向往的,那就努力去做吧。”
突然之间,乔锦月心中又生了个奇思妙想,抬起眼:“安笙,你写这三句,都是古人的诗句。何不自己创作一首代表你性情的诗呢?”
“自己创作?”顾安笙惊讶道:“锦月,你这不是为难我吗,我不是诗人,读得书又不多,怎么能够像诗人一样作诗呢?”
乔锦月摇着顾安笙的胳膊,撒娇而道:“试一试嘛,你自幼学艺,会那么多相声段子与太平歌词,我相信你在文采上是绝对不会逊色于那些诗人的,你就试一试嘛!”
“好好好,听你的,我试试。”顾安笙自然抵不过乔锦月这般的撒娇,轻轻拍了拍她的胳膊,提起笔。
在脑海中思量一番,提起笔在纸上写下眷秀的七个字。
乔锦月看了一眼,便露出了甜蜜的笑容。